个人信息处理政策
圣母真眼科医院(以下简称“本院”)高度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并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本院通过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向您说明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将被用于何种用途及方式,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个人信息处理政策目录
-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 个人信息的持有及使用期限
- 个人信息销毁程序及其方法
-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
- 同意撤回 / 会员退会方法
- 关于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其拒绝的相关事项
-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
- 政策变更后的告知义务
1.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本机构在会员注册时仅收集为使用服务所需的最低限度个人信息。您使用本机构服务时,注册过程中设有必填项与选填项,即使不填写邮件接收意向等选填项,也不会限制服务使用。
诊疗信息
收集项目: 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诊疗记录
※根据《医疗法》规定,必须依法保留个人身份信息及诊疗信息(无需另行同意)
网站会员注册时收集的项目
- 必填项: 姓名、用户名、密码、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 选择项: 电子邮件、邮件接收状态、地址
- 自动收集信息: 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Cookie、访问IP信息
个人信息收集方式
网站、书面表格、传真、电话、咨询留言板、电子邮件
2.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本机构收集的个人信息将用于以下目的。用户提供的所有信息仅限于实现下列目的所需范围使用,若使用目的发生变更时,将事先征得用户同意。
诊疗信息
提供用于诊断和治疗的诊疗服务以及收费、收款和退款等医疗行政服务
网站会员信息
- 必填信息: 通过官网提供诊疗预约、预约查询及会员制服务
- 选择信息: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医院动态、疾病信息等通知及问卷调查
3. 个人信息的持有及使用期限
本院在个人信息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达成时,将立即销毁您的个人信息。
诊疗信息
根据医疗法规定的诊疗记录保存标准进行保存
网站会员信息
退会或被除名时
依法令规定的保存
即使收集目的或提供目的已达成,若根据《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仍存在保存必要性,我们仍可能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3年
- 信用信息的收集/处理及使用等相关记录:3年
- 身份验证记录:6个月
- 访问记录:3个月
4.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其方法
本院在『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目的』达成后立即予以销毁。销毁程序及方法如下:
销毁程序
用户为注册会员等目的输入的信息,在目的达成后将立即按照销毁方法予以销毁。
销毁方法
- 电子文件: 使用无法恢复记录的技术方法进行删除
- 纸质文件: 通过粉碎机粉碎或焚烧销毁
5.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
未满14周岁的儿童(以下简称“儿童”)的会员注册需通过采用儿童易于理解的通俗语言撰写的专用表格进行,且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法定代理人的权利
- 儿童的个人信息可申请查阅、更正及删除
- 通过修改会员信息直接查阅·更正·删除
- 可通过书面、电话、传真方式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保存的个人信息,即使收到修改或删除请求,在保存期限内也无法进行修改或删除。
6. 同意撤回 / 会员退会方法
您在注册会员时同意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提供事项,可随时撤回同意。
会员退会方法
- 在网站个人主页点击『会员退会』后进行本人身份验证
- 作为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通过书面、电话、传真方式联系
7.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其拒绝
本院使用名为“Cookie”的技术,用于随时存储和检索您的信息。Cookie是指本院网站运营服务器向您的浏览器发送的微小文本文件,该文件将存储于您的计算机硬盘中。
Cookie设置方法
您可以在网页浏览器中设置选项,选择允许所有Cookie、存储Cookie时确认,或拒绝存储所有Cookie。
※ 若您拒绝安装Cookie,部分服务可能无法正常提供。
8.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投诉,本院特设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如下: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姓名: Jinhyung Park
职位: 圣母眼科医院院长
所属: 圣玛丽眼科
您在使用本院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投诉,均可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进行申报。本院将对用户申报事项及时作出充分答复。如需就其他个人信息侵害问题进行申报或咨询,请联系以下机构:
📞 个人信息侵权相关咨询机构
- 个人纠纷调解委员会
http://www.1336.or.kr / 1336 - 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
http://www.eprivacy.or.kr / (02) 580-0533~4 - 最高检察署网络犯罪调查组
http://www.spo.go.kr / (02) 3480-3573 - 警察厅网络恐怖主义应对中心
http://www.ctrc.go.kr / (02) 392-0330
9.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的措施
技术性安全措施
本院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已采取多项技术性安全措施。用户发送的所有信息均通过防火墙设备保护,安全存储于安全系统中进行管理。
管理性安全措施
本机构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已制定必要的管理措施,包括建立用户个人信息访问与管理流程,严格限制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人员范围,并持续开展安全培训。同时,我们将指定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操作人员,为其分配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新。
10. 政策变更后的告知义务
本隐私政策 2015年5月15日本院制定了《个人信息处理政策》,若因法令·政策或安全技术变更而需增删或修改内容时,将在变更生效前至少7天通过本院官网公布变更理由及具体内容。
– 公告日期:2021年4月15日
– 实施日期:2021年4月15日